祸莫大于不知足 (优秀奖)
祸莫大于不知足
——读《道德经》有感
最近读《道德经》,对“罪莫大于可欲;祸莫大于不知足;咎莫大于欲得”有些感触,联想到近年来一些反腐案例,无不钦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,它是伟大的经典,同时是一种预言,更是对做官、做人、做事的一种警示。
“罪莫大于可欲”,这里的“罪”是罪恶、罪行或犯罪的意思。什么是“可欲”呢?就是放纵欲望。《河上公章句》中说,可欲即“好淫色也”,其实“欲”远不止于此,还有物欲、财欲、权欲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反腐、惩腐力度之大,持续时间之长前所未有,“老虎苍蝇一起打”,上到国级、部级、厅级高官,下到县(处)级、科级、乡(镇)、村委等基层干部,几乎每天都有落马的“老虎”或被拍的“苍蝇”,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案例中明显可见,每一个腐败分子堕入犯罪歧途的根源都与“财”“色”有关,归根到底就是贪欲无节制所造成。他们的心中一旦产生各种欲望,便会为了满足欲望而丧心病狂、不择手段,不惜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损公肥私、中饱私囊,深陷欲望的泥沼不能自拔。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”最终沦为阶下囚,沦为人民的罪人,所以老子把“可欲”视为罪恶行为。
“祸莫大于不知足”,“不知足”是人性的最重要特征之一,“不知足”激发人们不断地创造和追求上进,但同时也体现了人类的勃勃野心,控制不住、驾驭不了就是灾祸。在贪腐者身上,因“不知足”违法违纪、权钱交易、权色交易、以权谋私等等,毫无党纪国法红线、道德底线、规矩意识。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《贵州省委原常委、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》案例中,身为副部级高官的王晓光“违反廉洁纪律,利用职权为有关企业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约定收受好处费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巨额利益,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巨额钱款谋利,违规占用公共财物、损公肥私,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同意收受干股”。此为利用手中权力贪财;“与多名女性搞钱色、权色交易”。此为利用手中权力贪色、以钱换色;“违反生活纪律,贪图享乐、生活奢靡,痴迷兰花、玩物丧志”。此为贪物。还有,家里堆积整整4000多瓶茅台酒。案发前为了毁灭罪证,王晓光亲自出马,将昂贵的茅台酒尽数倾倒进下水道,最终人财两空,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,此为不知足的贪官典型。《道德经》里把“不知足”定义为人类最大的祸患,这一观点具有深刻的哲理和振聋发聩的警示,并不是危言耸听。
“咎莫大于欲得”,这里的“咎”即祸或过错、过失;“欲得”指的是欲望得到满足。这句话的意思即“最大的过失是贪得无厌!”。前文所述,“可欲”与“不知足”都会引起罪恶、祸患,而“欲得”不但可憎,而且后果更为严重。“纵欲”是毫无顾忌的放肆行为;“不知足”是不知收敛的攫取行为,而贪得无厌则是毫无敬畏的私欲无限膨胀。所以,贪婪对于官员(为政者)往往会祸害一方百姓、一个单位(组织)和自己的家庭,甚至整个社会,最终把自己送进监狱;贪婪对于普通人而言,往往会把自己拖入众叛亲离,甚至家破人亡的境地。
落马的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,自己占用河北省军区大院里的一座二层小楼,上下共16个房间,面积800多平米,里面住的除了他之外就是他的秘书、司机和一个保姆、两个厨师。一个保姆是专门负责给他养宠物的,两个厨师是从湖南选的,专门为了照顾他的口味特意安排。这两个保姆和两个厨师工资在两年多的时间就高达上百万元,全部为公款支出,令人发指。《增广贤文》说:“良田万顷,日食一升;广厦千间,夜眠八尺”,身居高位的周本顺已经享受着“人上人”的生活了,还要在物质上、精神上毫无节制和底线,贪图享乐、奢靡思想无限膨胀,置党纪国法、党性原则于不顾,无限制的贪欲必定导致他自己及整个家庭的毁灭。
欲望的外向性是一个无底洞,深陷其中,就是灾难。所以,一定要吸取教训,从贪婪、欲望中解脱出来。怎样才能解脱出来?那就需要借助大道的德行。大道的德行,对于为政者(掌权者)就是遵守党纪国法、严守规矩意识、扎紧制度笼子,无论大官小官,要顺从民意,当人民的好官。2014年“五四”青年节,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告诫青年学生:“当官就不要想发财、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”。这是对青年学子的教诲,更是对为官者的严厉警告;大道的德行,对普通人而言,就是履好职、办好事,严守道德、制度和法律底线。遵循大道,合乎大道,无论为官为民就能够充分享受人生的快乐,而快乐正是知足对人们的最好奖赏。所以,“知足之足,常足矣。”知足敛欲,才能保持恒久的满足。
(作 者:省农信社安顺办事处 周建斌)